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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亿农户已加入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有哪些财政支持、政策优惠

    信息发布者:陆灿明
    2018-08-10 22:40:53   转载

    目前中国有多少农民合作社呢?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0.2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3%。另外,还有不少农民朋友打算或正在组建合作社。不过,你知道农民合作社有哪些政策优惠?国家支持农民合作社在哪方面创新创业?

    农业农村部在近日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就提到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下面对相关内容进行整理,发给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对国家支持的重点和未来发展方向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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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项目扶持

    1.财政重点支持哪些合作社?

    去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安排资金14亿元,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适当兼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支持示范社和联合社发展什么?包括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突出农产品加工、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

    今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重点支持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基础上,适当兼顾贫困地区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让资金向具有带动能力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倾斜。

    2.哪些业务更易获财政支持?

    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三农”的投入很多,不少项目资金都对农民合作社有所倾斜,将农民合作社作为重要支持对象,支持的方向包括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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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优惠支持

    1.享受合作社专有的税收优惠

    早在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印发《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值税、印花税的优惠政策。包括: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农民合作社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比如: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半计算,并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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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扶持

    1.优先贷款

    目前,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民合作社信贷担保需求可以统筹纳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银保监会还印发专门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加强和改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灵活确定贷款期限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贷款

    截至2018年3月,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55万亿元。其中,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达到17.1万亿元。

    2.有定向费用补贴

    我国设立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供给。

    从2013年到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专项资金约700亿元。

    3.进一步满足小额分散贷款需求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加大信贷投放,聚焦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额分散贷款需求,力争普惠型农业经营性贷款和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含农民合作社)贷款增速总体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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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创业支持

    1.合作社能干的业务更多了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我国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和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以及开展互助保险等纳入农民合作社的业务范围。

    这些“新业务”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合作社的业务新方向。

    2.电子商务获大力发展

    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出台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放心农资进农家”等农业电子商务新模式试点,评选9家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合作社,1.6万家合作社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创设实施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工程,支持建立县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服务机构,组织引导农民合作社参加多种类型的产销对接活动。

    3.支持合作社产销对接和品牌建设

    合作社的产品怎么与消费者对接起来?农业农村部正在支持引导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推进鲜活农产品直销,拓宽销售渠道。

    目前,有4.7万家农民合作社通过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质量认证,2万多家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10多万家农民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

    另外,供销社也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了不少服务和支持。比如,供销总社支持各地供销合作社举办展销会、产品对接会等活动,为农民合作社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大力推广土地托管等生产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多种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储等多个环节服务。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政策很多,资金和优惠力度也很大。大家需要做的,首先就是规范经营、依法办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二是把握好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向着现代农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利用好现有的优惠政策,为合作社争取最大程度的支持。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等

    图片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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