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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年时间”,农村一户多宅马上拆!仅这3种能“赦免”

    信息发布者:陆灿明
    2017-12-04 14:36:40    来源:农言村语   转载

    什么是“一户多宅”?就是一个人在农村有好几座房子!这是违反我国现有的土地规定的。

    那么有人就提出设想了,我家虽然房子多,但我不落在一个人的名下,我爸我妈我妹每个人我都落一个不就完了吗!这样房子就不会被收走!

    这是大错特错的,虽然这样看上去是每个人只有一套房子,但是由于你们没有分户,在户口本上还是一户人家!有人说那我可以分户,我家4个人我就分成4户,这样就能申请4块宅基地!

    想的可以说是非常的美好了,但是在我国,只有离婚和结婚或者已经成年且有固定工作,脱离原家庭经济独立的人才可以分户。不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白搭!但是下面这3个一户多宅即使没分户也没事,这是为啥?

    1、合法继承来的房屋

    由于土地和房屋不可分离,所以咱们农民在继承房屋的时候就等于同时把宅基地也“继承”来了,但是与其他房屋不同的就是,这种继承来的房屋我们虽然可以正常使用,但是却不能修缮和翻建,直到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时候我们还要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里。

    2、共同面积低于当地宅基地标准面积的

    不论农民有几处房屋,也不论农民正在使用几处宅基地,只要这些宅基地的总面积加起来没有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面积就可以被确权,不会被拆除!

    3、经过村委会同意转让的宅基地

    农民符合申请新宅基地的条件,但是暂时还没有空闲的宅基地可以批,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先在村内部进行宅基地的转让。这种情况下虽然还没有分户但是也不会被拆除!

    上面这三种一户多宅现在来说是合法的,读者们可以转给身边的人看一看,避免以后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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